欢迎来到济南力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营产品:气体检测仪 气体报警器 气体探测器 家用燃气报警器
济南力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气体检测仪等气体检测设备供应商

气体检测仪
咨询电话:0531-82898828

157-2612-336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常见问题

JJF 1888-2020氯化氢气体检测仪校准规范

作者:力科实业小编 发布时间:2021-02-24 浏览次数:

  氯化氢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广泛用于染料、医药、食品、印染、皮革、冶金等行业。氯化氢气体检测仪是用来检测氯化氢气体浓度的气体设备。下面济南力科实业小编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氯化氢气体检测仪校准规范相关的内容,希望让您对氯化氢气体检测仪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想咨询氯化氢气体检测仪价格的朋友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热线:157-2612-3365

  氯化氢气体检测仪校准规范

氯化氢气体检测仪校准规范
氯化氢气体检测仪
有毒气体检测仪

  氯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量程不大于100pmol/mol的氯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校准。

  2概述

  氯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主要用于检测作业场所环境中氯化氢气体的浓度。仪器的检测原理主要有电化学原理和半导体原理等。仪器主要由检测单元、信号处理单元、报警单元和显示单元等部分组成。当仪器显示值大于报警设定值时,具有声、光或振动报警。按照采样方式可分为吸人式和扩散式,按照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

  和便携式。

  3计量特性

  3.1示值误差

  绝对误差:±2umol/mol或相对误差:±20%。

  以上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3.2重复性

  重复性不大于5%。

  3.3响应时间

  市场监管

  响应时间不大于120s。

  3.4报警功能和报警动作值

  具有报警功能的仪器,在其测量范围内应具有报警设定值,当仪器示值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有声、光或振动报警。

  3.5漂移

氯化氢气体检测仪校准规范

  5.4响应时间

  通人零点气体使仪器示值回零,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50%的气体标准物质,待示值稳定后,读取仪器示值,撤去气体标准物质,待仪器回零后,再通人上述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同时启动秒表,待仪器显示值达到稳定示值的90%时停止计时,记录秒表读数,重复测量3次,取3次测得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仪器的响应时间。

  5.5报警功能和报警动作值

  通人浓度约为报警设定值1.5倍的气体标准物质,当示值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观察

  仪器声、光或振动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并记录仪器报警时的示值。

  5.6漂移

  仪器的漂移包括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通入零点气体使仪器示值回零, 读取稳定示值记为Czo, 再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80%的气体标准物质,读取稳定示值记为Cso。对便携式仪器连续运行1h,每间隔15min通人零点气体读取仪器稳定示值Czi,再通入上述气体标准物质读取仪器稳定示值Csi(i=1,2,3,4);固定式仪器连续运行4h,每间隔1h重复上述步骤1次。按式(4)计算零点漂移,取绝对值最大的△zi,作为仪器的零点漂移。

氯化氢气体检测仪

  a)标题,如“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d)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送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f)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g)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

  h)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时,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

  i)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编号;

  j)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k)校准环境的描述;

  i)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m)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

  n)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

  o)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

  p)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的声明。

  7复校时间间隔

 

  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仪器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因素所决定的,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建议不超过12个月。如果对仪器的检测数据有怀疑或仪器更换主要部件及修理后应对仪器重新校准。

氯化氢气体检测仪校准规范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小编主要为大家分享了氯化氢气体检测仪相关的内容。济南力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值得信赖的氯化氢气体检测仪厂家,对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气体报警器、有毒气体检测仪等气体检测设备有购买需求想了解氯化氢气体检测仪价格的朋友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热线:157-2612-3365